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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此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是:合同已经有效成立,但合同的履行期限还未届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并且当事人提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是没有正当的理由的。
概念: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特征: 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由于履行期尚未到来,当事人还不必要
预期违约的特点归纳起来有以下三个: ⑴它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违约; ⑵这种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 ⑶预期违约侵害的期待债权而不是现实债权,造成的是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预期违约并不是真
合同的预期违约主要有三个特点: (1)预期违约行为表现为,在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而不是现实的违反义务。换句话说,这只是一种违约的危险或可能。确切的说,预期违约并不是真的违约,因为债务人可以采取补救措施而
预期违约的特点总结如下:⑴在履行期到来之前违约;⑵这种违约包括两种形式: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⑶期望违约侵害的期望债权而非实际债权,造成对方信任利益的损失。期望违约并非真正的违约,因为债务人可以在履行期
一、怎样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1、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有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其特点是:(1)是当
合同的预期违约指的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其不会按期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当事人以其实际行动表示其不可能按期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当事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
可撤销合同有下面三点特点: 第一,可撤销合同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意思就是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的内容不符合合同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当事人可能因为某种原因签订合同,而非自愿,比如受到胁迫欺诈、由于重大误解或者乘人之危而被迫签订合同,这时候,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约定,让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要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确定合同违约行为的起算点,具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