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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纠纷有下列处理方式: 一、和解。争议方通过磋商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沟通,相互谅解,达成共识,这样既能解决争议,防止损失扩大,又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 二、协调,争议方在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对造价争议中涉及的定额套用、工程量计
1、建设方可以按照转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结算。建设方有权不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请求按照实际施工人的资质等级进行结算;实际施工人没有资质的,只结算工程直接费;已经按照承包合同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可以要求承包人返还。可以要求转包人和实际施
建筑工程合同纠处理流程: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
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2、找追债公司帮助; 3、法律途径: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
工程款结算是施工企业工程款清欠的核心环节,也是发承包双方的争议焦点。施工合同价款确定有三种方式,即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不知道你们的合同属于何种情况,根据我的经验,目前较多使用的
建设工程货款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贷款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的解决: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建筑行业发展迅猛,随之而来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存在许多的疑难问题。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资质挂靠现象突出,非法转包现象突出,资金管理漏洞突出等。以挂靠产生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为
建筑行业发展迅猛,随之而来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存在许多的疑难问题。例如常见的非法转包。非法转包就是指的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3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