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离婚冷静期如何算时间
离婚冷静期如何算时间

离婚冷静期如何算时间

2022-11-07 171
普法内容
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共计三十天,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三十天冷静期如何才算离婚
    三十天冷静期如何才算离婚

    三十天冷静期后男女双方要再次到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在冷静期过后的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1-02-21 145
  • 如何看待冷静期离婚?
    如何看待冷静期离婚?

    离婚冷静期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而设置的,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以后,任意一方如果在三十天内反悔,不想离婚的,可以去撤销申请。离婚冷静期大大减少了冲动型夫妻的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对防止冲动离婚,维持家庭稳定起到了重要的缓冲作用。

    2021-01-05 174
  •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结束离婚冷静期适合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结束离婚冷静期适合

    离婚冷静期的开始时间要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婚姻当事人双方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算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开始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当事人没有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天冷静期满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后续手续,领取离婚证。

    2021-03-23 595
专业问答更多>>
  • 冷静期是不是离婚时间

    登记离婚明确了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中冷静期的适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2021-07-10 15,340
  • 原告离婚时间与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

    2022-11-11 15,340
  • 离婚什么时候算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关于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实行的问题,还可以点

    2023-10-19 15,340
  • 离婚冷静期算不算婚姻存续期间

    算的。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里面的。未办理离婚登记,还是合法夫妻关系了。冷静期出轨也是算婚内出轨的。因为冷静期内,夫妻的婚姻还没有完全解除,法律规定的是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或婚内出

    2021-12-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婚姻冷静期间执行了吗 01:02
    婚姻冷静期间执行了吗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2020年5月28日表决通过了《民法典》,《民法典》对公民生活具有巨大的影响,一般而言,新法颁布不会马上生效实施,而是会在法律颁布之后的一定期限内再生效实施,为该法的顺利实施留出一个缓冲期。我国民法典新规定了离婚冷静

    1,342 15,340
  • 法院离婚有冷静期吗 01:15
    法院离婚有冷静期吗

    法院离婚没有冷静期。只有协议离婚才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又叫作离婚熟虑期,一般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的那天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双方

    2,539 15,340
  • 离婚怎么不用冷静期 00:55
    离婚怎么不用冷静期

    离婚需要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

    3,130 15,340
李红艳律师 李红艳律师

上海正源(昆山)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187-0626-321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