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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保修期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房屋质量保修期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2020-01-21 40
普法内容
房屋质量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通常在2年至5年之间。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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