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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终止的,用人单位约定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离职补偿金发放时间是在工作办理交接时就应当发放。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一个月应告知劳动者是否续签的通知,如果没有通知的,按延迟的天数补偿工资(最多一个月)。 另外到期终止还分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和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 第一次到期终止的,按照《劳
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
为你解答2017宣武区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企业终止合同应当补偿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违法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
委托合同,即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所委托事情的合同。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这两种。 一般原因,比如:委托的事情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已经不可能履行、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 特殊原因主要包含两种: 一种是因为一方
终止合同需要的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