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隔代长辈没有探望权。我国法律规定,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的权利。且行使探望权利,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隔代长辈不享有探望权,探望权只有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或者母具有,他人是没有探望权的。隔代的长辈想要探望,需要经过孩子监护人的同意,不能强行探望。
未婚先孕的有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非婚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同样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以探望子女。
第一次法院给执行,但不一定拘留也许采取拘留方式,对方同意了,但下次对方再耍无赖不让看,这种情况是不是法院有义务还是采取强制执行,因为法律规定可以强制执行,但没说明几次这就代表无限期,对不对?因为我确实
探视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只能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或母本人行使。 因为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和子女这种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具有身份性、专属性,所以该权利只能由孩子的父或母享有,其他任何人都不得行使该
我国《婚姻法》没有直接规定探望权的隔代行使问题。但《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保护隔代探望权的正确行使,不仅能促进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减轻儿童的生活孤独感和家庭破碎感,还能延续
离婚后有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从法理的角度来说,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针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
探视权,通常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联系、探望、会面、交往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视权利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当协议不成时,一般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的特点有: 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是针对夫妻
首先,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就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离婚后探望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就此结束。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有权行使探望权,继续享受与子女之间的亲子权利。因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