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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使用权流转应当遵循公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利于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以下规定: 1、林地、林木权属无争议; 2、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3、流转期限在林地剩余使用期限内。
土地流转不违法,但是不能更改土地的用途。退耕还林地应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退耕农户享有退耕还林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可以转让经营权。
退耕还林地区有条件的林粮间作,应以不改变林地用途为限。退耕还林地按照土地规划属于林地,就要植树种草、保持水土。所以,退耕还林地区发展林下经济是以不改变林地用途为重要前提的,而林地用途改变与否,不仅需要考虑农作物的种植面积,还应当综合考虑树木
集体林地流转需注意,除商品林外其他如重点工艺林等性质的林地不能流转。同时,集体林地的流转需取得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方可流转。个人取得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
(一)林业所有者提出申请时,应当附有林业所有者的意见。申请时应提交原林权证、合同、协议等相关材料。审核登记,在进行林地林木登记时,应做到权属明确,四至清楚,面积准确,经邻近单位认定后逐级审核,并填写《
双方签订的农村责任田转让合同,只要是签订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合同内容没有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效力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
林业局办公室“办资字[2011]214号”文《关于办理涉外林权变更登记问题的复函》:“关于集体林地流转过程中涉及的外籍人士或者其组织办理林权变更登记问题,我局认为,《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林业局
土地流转合同合法。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土地使用权交易中,经常存在的情形:在签订转让合同时,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合同签订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
关于林地征收补偿的归属问题,林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经济组织确定如何分配。如果村集体已有分配方案,且该方案不违反法律,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即可。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未进行统一安置,那么征收补偿款除依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