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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
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的特殊情况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形。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特殊法定继承包括: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对于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对于的特殊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
1、依法履行了抚养、赡养义务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相互继承; 2、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兄弟姐妹关系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因收养关系成立而不视为兄弟姐妹,
特殊工种一般包含的范围有: 1、电工作业,含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包含2米以上登高设备及拆除、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
法定继承人,又可以称为“无嘱继承人”,主要指的是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结合各个国家的继承条例来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通常都是由被继承人血缘关系远近和婚姻关系来确定。 根据《继承法》有关
民法典继承编对房产继承的规定如下:1、被继承人对房产由谁继承有立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2、继承人如果要放弃继承房产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3、房产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