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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的房屋赠与不一定成立: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
已经过户的房屋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产权赠与人可以收回。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
1、房屋赠与人过户前死亡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赠与人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继续履行其赠与义务,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房屋赠与人虽然已经死亡导致合同主体没有办法履行,但是订立的赠与合同却是真实有效的,可
赠与人死亡的过户是受赠人可以单独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但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房产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的就可以予以登记,发给新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
赠与人死亡的过户是受赠人可以单独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但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房产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的就可以予以登记,发给新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
赠与人死亡的过户是受赠人可以单独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但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房产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的就可以予以登记,发给新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
房屋赠与过户流程为: 1、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当依法签订赠与合同,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 2、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及证件,如双方的身份信息及户口证件
房屋买卖需要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同样的房屋赠与也是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过户的流程有以下五个步骤: 1、由赠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 2、办理赠与的公证,取得公证书; 3、由赠与的双方携带相关的资料和身份证明前往房管局进行登记; 4、
赠与房屋不过户有效吗 只签订赠与合同或者口头赠与,就算已经实际交付了房产,只要没有办理过户的,赠与行为就不算有效。由于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生效主义,涉及不动产的设立、变更或者转让,必须经过房地产相关部门的登记,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现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