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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一原则上是不可以赠与第三者的。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钱款赠送给第三者,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不属于赠
夫妻一方把财产赠与他人的,如果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赠与后配偶知道了赠与行为并同意赠与的,则赠与行为有效;如果配偶知道后不同意赠与的,则赠与行为无效。 如果赠与的是赠与方的个人财产的,则只要赠与的是其合法财产,并且赠与是其自愿的,则赠与
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是有效的,其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具体而言,公证不是该赠予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赠予人与受赠予人签字就可以了,但经过公证后,如果发生房产争议,就不需要再通过诉讼来判定它的合法性了。因此父母对于夫妻其中一方财产的赠与,其赠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擅自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赠与一般无效。但夫妻之间有单方面处分权的约定,或者丈夫事后追认妻子处分的,应当认定为妻子的签约行为合法有效,即合同在夫妻双方与受赠人之间合法生效。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擅自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时间来作出判断。首先,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受赠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了只赠与给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的话,这项财产就应当
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话,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存续期间以外的时间取得的话,就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第三人赠送的房产,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财产取得的
不能立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有处分权的财产,例如夫妻一方处分双方的财产,那么这样的遗嘱只有对自己一半房产处分有效,对于另外一方的房产,处分是无效的。遗嘱也不能处分国家、集体、第三人的财产。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有效的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