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遗产吗?
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遗产吗?

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遗产吗?

2021-08-29 25
普法内容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就不是其个人财产而是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一项权利; 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当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而继承了房屋的继承人自然就会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属于土地的使用权吗?
    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属于土地的使用权吗?

    房屋下面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补偿的范围。因房屋征收致使土地使用权消灭或者影响土地使用权行使的,房屋所有权人获得相应的补偿,并应当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居住条件。

    2021-03-15 339
  • 农村宅基地是否属于公共土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否属于公共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属于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020-09-16 499
  • 宅基地复垦后土地使用权归属
    宅基地复垦后土地使用权归属

    复垦后土地使用权归原来的使用方。如果复垦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则复垦后由县级政府安排归属;如果复垦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则复垦后归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个人。

    2020-04-09 416
专业问答更多>>
  •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遗产吗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就不是其个人财产而是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一项权利; 被继承人死亡

    2023-07-24 15,340
  •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遗产

    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不属于遗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

    2023-11-06 15,340
  • 宅基地属于土地使用权吗

    宅基地属于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

    2022-10-13 15,340
  •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财产权吗?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

    2022-08-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01:32
    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但是,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如

    1,563 15,340
  •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 00:58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土地使用权明显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

    6,433 15,340
  •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00:56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我国私人宅基地,主要是基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权所分配得来。一般每户一份宅基地,此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宅基地是我国广大农民最根本的居住保障,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能将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否则将无法保证农民的基本保障,极易造成社会流民问题。其次

    1,514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