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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单当事人不签字的,对于当事人而言不会产生后果,同时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也不会产生影响。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单上签字只是表明交通管理部门将交通事故单送达并有当事人签收了,并不代表当事人是否同意对交通事故单记载的内容。所以,
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是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并不会产生不良后果,但需要我们知道的是,当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双方,此时是否签字并不影响该认定书的效力。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
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责任书的效力,且不适用调解。因为事故双方的签字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
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责任书的效力,且不适用调解。因为事故双方的签字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
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责任书的效力,且不适用调解。因为事故双方的签字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若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是否签字,并不能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签字一般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的确认。 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送达,即为由当事的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给当事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事故发生之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通知交警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取得证据证明的事实基础上,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如果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受害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赔: 1、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不赔偿的情况,受害方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帮助,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并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调解时应当注意: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双方协调完成签订调解协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