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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房子质量问题,质量保修期没过的,向当地质检站投诉。质量保修期过了的,找建交委、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投诉。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很多人不清楚交房后质量问题赔偿怎么解决,其实要分两种情况: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
商品房质量问题包括三类: (一)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呈现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等; (二)严峻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作用不合格等; (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上空鼓、墙皮掉落等。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
1、商品房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需要依据合同的约定和《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 2、由于你提供的资料有限,如需帮助,建议你带上资料直接来律所面谈。
一、什么是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①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
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和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重新核实。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购房者必须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当
商品房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是属于根本违约,购房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的。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分为两个方面:第一就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房屋是不能够通过验收的,自然也不能够交付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需要向购房者退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房。第1种情形就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第2种情况就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但是房屋存在其他的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买受人对房屋的居住使用的,买
商品有问题要求赔偿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3、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