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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合同所附条件包括合同生效条件和合同解除条件。附加合同生效条件的,生效条件成就时,合同便发生法律效力。附加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便失去效力。如果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反之亦然。
附条件合同所约定条件不确定,通常而言是可以由双方协议解除的。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有关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起诉解除。因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方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要约的必要条件是: 1、作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的内容要具体、确定; 3、要约人要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劳动合同中不可以随意约定合同解除条件。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类。该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了明确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劳
附条件合同附随义务的规定具体是:合同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扩张,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
附条件合同可以撤销,但是前提是合同存在可撤销的事由,如附条件合同是基于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原因而签订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
附条件的合同不可以随时解除,解除合同应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所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是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这种事实必须是将来发生
就算是电子合同,也不能随意更改。但是,如果更改合同的意思,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自由地变更电子合同的内容。首先,电子合同是合同的表现形式的一种,与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电子合同也应当适用我国民法典有
被委托方可以随意解除合同,但造成另一方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委托合同是基于双方互相信任的条件下签订的,不管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除了不可归责于提出解除合同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