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女方可以优先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因其他原因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与女方长期生活在一起,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女方没有其他孩子,但男方有其他孩子,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下,如工作稳定、收入差距不大的前提下,男方对夫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子女抚养权优先考虑的情形: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
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需优先考虑下列情形: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女方一般可优先取得抚养权; 2、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可以优先考虑。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的,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
1、若房产是夫妻一方财产的,则该房产属于其一人所有。 2、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情况下,法院首先要看有无未成年子女。如果有尚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孩子归谁房子就判给谁。若不存在上述情形,那么
离婚抚养权不是男方优先。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
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2
夫妻双方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所有,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未成年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满了两周岁的,夫妻双方可以就抚
不是谁先查封谁就有优先权。 第一查封人对债权有没有优先受偿权,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并且查封人是属于抵押权人的,有优先受偿权。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不因为其父母离婚而改变。 所以,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享有监护权。 但是如果发生以下情形,法院会根据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