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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是与定金相区别的,具体区别如下:首先,从定义上来说,订金是一种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本身即履行合同的一部分,是单方行为。而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是一种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 其次
定金和定金的法律后果不一样。定金的作用主要有两种: 1、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 2,当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定金作为罚款。 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支付方无权收回定金。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收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在实践中,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
主要视合同的履行情况而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
定金是当事人给付对方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合同的债务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根据我
1、两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
定金是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则是现实中买卖合同中经常会使用的一个术语,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定金和订金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定金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一方向另一方预先支付的货币资金或货
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订金”却不具有这类担保性质,只具有预付款的作
定金和订金是不一样的,它们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定金可以视作是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而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被当作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 2、功能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合同成立的功能,而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