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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想要出让股份可以。实际出资人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可以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出让股份的流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有: 一、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 二、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 三、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别人约定,以该别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
在实际出资人不能全额履行出资义务时,代持人将承担履行义务;在代持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时,如行使不当可能给实际出资人带来损失,实际出资人可以根据代持协议要求代持人承担赔偿责任。
代持股协议又称隐名出资协议、隐名持股协议即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约定,隐名股东以显名股东的名义出资为公司的股东并由隐名股东承担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协议。那么代持股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代持股协议有什么风险?
产生代持股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那
若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未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或者签订的协议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时; 由于实际出资人不是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将无法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显名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更无权直接向公司主张投资收益或
签订代持股协议则存以下法律风险: 一、代持股协议效力纠纷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主要是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代持股协议是合法的。但是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名义股东取代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人往往只享有依代持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香港人因为不具有内地购房资格而找内地人进行房产代持的情形,而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代持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是规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