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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物业签,没有物业的由业委会签。电梯维修主体责任为物业公司,并非房地产开发商。电梯属于物业共用设施,故电梯自交付之日起应由物业公司聘请维保单位对小区电梯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电梯维修费应为业主出。因为物业费和物业服务范围仅限于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电梯属业主共有财产,损坏应当由受益人出资维修。此外物业公司在看管上,属于失职,负有一定的责任,物业公司应当给予补偿。但若是故意损坏电梯造成电梯内人员伤
《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小区电梯广告费用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替管理。民法典在加强对建筑物业主
小区电梯坏了,应该由业主进行分担。小区电梯是业主共有的设备和工具,属于业主所有。按照规定,所有电梯必须有电梯维修保养公司进行日常保养,保证排除电梯故障,或者出现故障及时解决。而物业管理部门受业主委托管
若利用小区所有电梯设置广告,其收入应归小区所有业主所有; 如果用小区内的一些电梯设置广告,收入应该归部分业主所有,也就是说广告设置在哪个房子的电梯里,收入应该归哪个房子的业主所有。
随着高层住宅的增加,人们使用电梯的频率也在增加,随之而来的是电梯故障的频繁发生。那么小区电梯坏了谁负责呢?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有明确责任方的电梯故障相对容易解决。复杂的是电梯不是人为损坏,在这种情况下
小区电梯损坏,如果是电梯本身故障且在保修期内,电梯公司应当承担维修义务,由物业联系电梯公司进行维修;如果系人为破坏,应由责任人承担维修义务;如果已经超过保修期的故障,物业可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应由物业告知全体业主
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是指行政机关为组织听证所支付的费用,如租用场地等费用。不包括当事人聘请律师、取得证据等个人所应支付的费用。因此听证费用需要让行政机关承担。听证会又称可以被叫作公证会
小区的电梯属于特种设备,行为人在乘坐小区电梯时,出现意外事故受伤的,由负责管理特种设备的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管理特种设备人员对电梯这种特种设备的运行和管理承担责任。管理特种设备人员可以是两类人: 1、物业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