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什么样的权利有居住权
什么样的权利有居住权

什么样的权利有居住权

2021-09-21 33
普法内容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的有效期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乃至终身均可。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继承权有居住权和权利吗
    继承权有居住权和权利吗

    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他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他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

    2021-01-13 150
  • 居住权是以什么方式确定的权利
    居住权是以什么方式确定的权利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

    2021-11-13 17
  • 居住权与所有权之间谁的权利最大
    居住权与所有权之间谁的权利最大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

    2021-03-14 199
专业问答更多>>
  • 居住权的第一继承人有什么权利

    居住权不是继承能继承的是被继承人去世时个人所有的财产承租人去世,按承租协议或者当地公租房管理规定,由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有纠纷自己协商,或者可以找当地司法所协助调解,因为不属于继承纠纷,没有所

    2022-10-18 15,340
  • 拥有户籍和居住权又是属于居住权还是权利

    户籍不等于居住权。户籍,又称户籍,是指国家主管户籍管理的行政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用于记录和保留户籍的基本信息。居住权是利益物权的一种,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

    2021-11-23 15,340
  • 2022年居住权人有哪些权利

    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二、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三、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

    2022-11-15 15,340
  • 监视居住权利的有关条文

    被监视居住是否损害了我的权利 回答你的提问; 1、取保候审到期,变更监视居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2、至于案件细节本人未参加庭审,不能做出任何判断与分析。 3、司法伤害鉴定当事人有异议的,申请重新鉴定

    2022-08-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设定居住权什么意思 00:59
    设定居住权什么意思

    设定居住证的意思: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子设有居住权,是指房主根据遗嘱或者遗赠将居住权给其他人,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

    2,666 15,340
  •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01:06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

    17,798 15,340
  • 居间人有哪些权利 01:11
    居间人有哪些权利

    居间人,又被称为“经纪人”,它指的是居间合同中为委托人充当订约媒介,或订约机会的当事人。根据《合同法》关于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如果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该按照约定支付其报酬,居间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

    569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