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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
股权转让协议中受让方需要防范以下风险: 1、目标公司可能负债,包括未披露的对外担保、潜在的合同违约、其他到期或未到期的一般债务等; 2、股权并购的合法性风险; 3、因房地产项目未取得四证或四证不全,或仍在申报的预期项目,存在不可避免的政策风
股权转让之后,股东名册未变更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包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以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
签订协议明确股权归属,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大大降低这类风险。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
导读:股权,生效,转让,合同,登记,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风险的防范除法律、法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要办理批准手续后
根据的提出的问题企业股权转让风险原股东应如何应对来说, 1、应注意公司章程有无特殊规定《公司法》中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导读:股权,转让,参股,企业,设定,投资企业或个人投资参股异地企业,往往涉及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法律风险始终是存在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投资人对异地企业的资产、负债、企业资信等缺乏了解。可以肯定的讲,
合同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避免表见让与的风险。在未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 第二,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要求债权人提供催收
原则上,自然人股东死后,其股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进行继承。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指的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就自然人股东的股权来说,其性质属于股东的财产权,而自然人的合法财产是可以依法被继承的。因此,对于自然人的合法
一般情况下,如果已经完成了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这时候就不能够收回股权。但是,如果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不想让受让的股东进驻公司的话,其他股东也可以向受让的股东提出收购股权的请求。换句话说,只有经过受让股东的同意,才能够收回相应的股权。因此,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