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行使可抗辩权应当满足的条件为: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等。
抗辩权构成条件包括: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行使不安抗辩权不算违约。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法定其他要件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2、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2、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五个: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第二,后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第三,先履行的一方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无能力
不安抗辩权,通常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况时,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对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
累犯的构成条件有三个方面: 1、从主观条件上:前罪和后罪都是属于故意犯罪,司法部门在设立累犯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遏制犯罪人的出现再次犯罪,因为刑法的主要任务是遏制故意犯罪者,把惩治犯罪分子、防止故意犯罪的人再次故意犯罪作为自己的目的。 2、从
不安抗辩权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应当在中止履行后,具有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仍不提供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后,另一方当事人才能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具有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