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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需要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原住址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根据法律规定,若安置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房屋拆迁后进行产权调换后获得的,则该安置房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再婚夫妻的拆迁安置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的安置房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该婚后安置房为夫妻一方财产的,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材料。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婚后的安置房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该婚后安置房为夫妻一方财产的,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材料。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婚后的安置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是公房,一方婚前享有承租权婚后一起居住,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政策针对共同居住人也享有安置利益,那么安置房夫妻都享有一定比例的份额,而在婚后获得的,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
房子有你的份额,一是你本人作为安置对象也取得补偿,此补偿款应该已经用于购买安置房屋了,因此你享有这部分权利;二是你丈夫作为安置对象取得补偿,这部分属于在婚后取得产权,也是夫妻共有财产,你也享有权利,当
婚后置换房,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如果是一方变卖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又用此笔财产置换了新的房产,这种情况下,该套房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并
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安置房,一方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下情形之下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对方名下;(2)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安置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 1、当事人婚前若已获得安置房名额,只是尚未交付的。即使是婚后获得交付的房屋,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在婚后收房时,当事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安置房与拆迁房之间的面积差价,该房产也属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