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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有:1、订金只是一种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而已,而定金是一种担保合同的;2、订金没有数额的限制,定金是不能高于价款的20%;3、在合同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订金是需要返还的,而定金是需要按照违约情况,来进行返还或者双倍偿还的;4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概念不同。 2、两者的实质内容不同,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 3、两者的功能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就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订金给付后,如果发生一方违约
定金和订金的含义差别是十分大的。目前,法律关于订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定金合同是属于购房前期对债权的一种担保形式,其数额和履行方式还有救济方式都是有法律严格规定的。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1.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
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
定金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作用是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要求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
定金和订金是不一样的,它们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定金可以视作是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而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被当作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 2、功能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合同成立的功能,而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
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订金”却不具有这类担保性质,只具有预付款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