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地下空间怎么出让
地下空间怎么出让

地下空间怎么出让

2020-05-11 169
普法内容
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除符合划拨条件外,应当实行有偿、有期使用,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本市土地出让金的计收规定收取,出让年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出让金计收政策明确不需计收出让金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三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地下空间权的利用规定
    地下空间权的利用规定

    地下空间权就是空间权人依法对一定范围内的地表以下的空间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不动产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再地下空间内进行下列行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采用液化石油气或者闪点小于60摄氏度的液体作为燃料等法律禁止的行为

    2020-05-13 236
  • 土地出让时间以什么为准
    土地出让时间以什么为准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2020-08-09 219
  • 什么情况下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什么情况下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1、开发商拿地需交纳土地出让金 地方政府出让一定年限(使用最高期限: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的土地使用权给开发商,开发商需一次性交纳该年限内的土地出让金。 2、购买满5年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及其它土地性质为“划拨”的

    2020-09-13 659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

    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认定地下空间使用权,但一般情况下地下使用权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来进行合理的制订,一般由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进行。

    2023-10-25 15,340
  • 利用地下空间的要求

    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建设的项目,应当符合地下空间规划,并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规划许可。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应当

    2022-03-16 15,340
  • 商洛空地转让怎么转让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11-25 15,340
  • 白城空地怎么转让?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7-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补交土地出让金怎么算 01:09
    补交土地出让金怎么算

    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如下:1、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2、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

    3,418 15,340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01:02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根据相关的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一部分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在设定时间期限后让给土地使用人,并且要求土地使用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土地使用费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该要通过签订书面出让合同的形式进行

    2,391 15,340
  • 出让地和划拨地的区别 01:12
    出让地和划拨地的区别

    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在于其所收取的相关的费用规则不一样,另外土地的使用的权限和使用年限等不一样。在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之间,土地划拨更为稳妥,人们也更倾向于土地划拨。因为土地出让的话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就是说,人们需要交一笔土地金。而对于土

    2,886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