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动产质权的公示方式
动产质权的公示方式

动产质权的公示方式

2021-02-01 468
普法内容
动产质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占有而供作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动产质权的公示方法为交付占有,动产质权自动产交付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方式为哪几种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方式为哪几种

    动产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以下三种: (1)折价,就是当债权到了清偿期而没有被清偿时,质权人与出质人订立协议,由质权人出价购买质物,从而取得质物的所有权。 (2)拍卖,在实践中这是动产质权实现的最主要的方式。质物的拍卖不同于抵押物的拍卖,不需要申

    2021-01-10 88
  • 破产职工债权公示时间与方式
    破产职工债权公示时间与方式

    破产法中对于职工债权的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2020-07-31 773
  • 动产抵押权公示方法介绍
    动产抵押权公示方法介绍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逾期抵押车过户变卖是不合法的逾期未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变卖抵押物求偿,但是未经协商一致或者法院判决的直接改变所有权的行为是无效的,法律

    2021-03-18 792
专业问答更多>>
  • 质押合同是怎样分公示方式的

    质押合同的公示是合同债权之质权本身得以设立和产生、且应当具有公信力的法定的外部表现形式。如果仅有质权人和出质人就质权设定的合意,质押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并不生效,质权也就没有产生。只有经过设定的公示程

    2022-07-02 15,340
  • 质押合同公示有哪些方式

    质押合同的公示是合同债权之质权本身得以设立和产生、且应当具有公信力的法定的外部表现形式。如果仅有质权人和出质人就质权设定的合意,质押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并不生效,质权也就没有产生。只有经过设定的公示程

    2022-06-04 15,340
  • 质押合同的公示方式,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质押合同的公示方式根据质押标的物种类有所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023-08-08 15,340
  • 合同债权质押的公示

    合同债权质押的公示是合同债权之质权本身得以设立和产生、且应当具有公信力的法定的外部表现形式。 目的是将债权质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以知晓,以防止第三人遭受不利后果。债权质的设定是要物性的,仅有

    2023-06-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物权的公示方法有 01:02
    物权的公示方法有

    物权的公示方法有: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物权公示的方法,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交付作为物权公示的方法。在中国,机动车辆、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必须以登记作为物权的公示方法。针对动产物权关于动产的占有,是作为静态权利表征的占有,是对物的事实上的

    1,312 15,340
  • 不动产继承需要公示吗 00:55
    不动产继承需要公示吗

    公示公信原则是物权的基本原则,其意味着物权变动必须公示。广义的公示包括登记、交付,所以继承必然是需要公示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不动产的,以继承的发生为取得条件,即内部效力,以不动产登记的变更产生对外效力。所以,单纯的继承和使用不动产

    1,047 15,340
  • 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01:42
    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公司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内部其它的股东,即为在公司内部进行股权转让;二是公司的股东将其持有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员,即属于外部的股权转让的形式。 以上两种转让方式,在

    786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