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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国家标准

划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国家标准

2021-01-30 483
普法内容
划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国家标准是: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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