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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了户口没迁可以分户。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建立户籍档案。
外嫁女户口迁出的就没有宅基地的继承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组织成员只有使用权,并且使用权的继承仅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外嫁女户口迁出的,就不能继承娘家家庭中宅基地的使用权。
不可以继承。继承,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对宅基地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关于外嫁女征收补偿的问题要看具体情况。其中,最核心的标准,是看有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户口只要迁出了,原则上就不能享受土地征用补偿。但实际执行时,大多以当时的承包人为准,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分地前出
1、农村宅基地为集体所有,不能继承,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2、你公公去世如果没有留遗嘱或遗赠,他的遗产就应按法律规定来分配;3、你们分的的拆迁款实际上为你公公的遗产,应按以下顺序分配:配偶、子女、父
户籍迁回本村的,可以向村里申请宅基地,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
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补偿方式与具有宅基地证的房屋补偿一致,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以户为单位。比如,孩子搬到城市,父母的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父母仍然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时父母仍然有宅基
出嫁女户口在娘家是可以单独立户的,结婚后户口留在原籍也是可以的,但必须符合立户的条件。1一般来说,出嫁女户口在娘家单独立户的条件如下:1、需要本人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