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土地补偿费是否因居住年限而有所差别?
土地补偿费是否因居住年限而有所差别?

土地补偿费是否因居住年限而有所差别?

2020-06-30 44
普法内容
土地补偿费的数额不会因居住年限而有所差别。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会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等因素,但不会考虑居住年限。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一桩奇案:土地补偿费的多少跟居住年限有关系吗
    一桩奇案:土地补偿费的多少跟居住年限有关系吗

    土地补偿费的数额主要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用途而确定,并不考虑村民在村里居住年限的长短,因此,分配土地补偿费时也不应将村龄的长短作为考虑因素。 《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数额主要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用途而确定,至于在村里居住的年限不是

    2020-11-07 70
  • 房龄和土地使用年限有何差别
    房龄和土地使用年限有何差别

    房龄和土地使用年限的差别主要是房龄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的年限。房屋的使用年限即房屋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

    2020-03-11 94
  • 土地补偿费归农民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土地补偿费归农民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分为两个部分: 一、土地补偿费:是按照土地原用途和面积给予的补偿。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一部分的补偿费,应当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是按照地

    2020-01-30 234
专业问答更多>>
  • 因土地补偿费而产生的纠纷

    该案应定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因为该案是在征地补偿款取得后的分配过程中,被告对该征地补偿款进行了不公平的分配,少分给了原告征地补偿费,甚至不分给部分原告,最后使得原告的权益受到损害。因此,该案

    2022-08-09 15,340
  • 是否还能享受所有土地的补偿费

    户口已经迁到城市就不能分补偿款,因为,随着户口迁移,土地承包权也随即终止。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2014年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

    2022-10-17 15,340
  • 因居住变换而不涉及其他,三十年土地权证不变能享受征地安置,补偿吗?

    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

    2022-09-05 15,340
  • 土地经营权和承包土地权有否有差别

    有差别。 1、.承包土地权的法律规定行为主体是农户,即发包单位的组员;而承包土地承包权的行为主体只有是农民,即发包单位内的农民。 2.承包土地权依法律法规授予而造成;而承包土地承包权依承包协议起效而造

    2022-11-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复垦都有哪些补偿 01:05
    土地复垦都有哪些补偿

    土地复垦有以下补偿:若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若将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复垦补偿办法根据上级相

    2,221 15,340
  •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多少年 01:13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多少年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届满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1,728 15,340
  •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00:56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我国私人宅基地,主要是基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权所分配得来。一般每户一份宅基地,此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宅基地是我国广大农民最根本的居住保障,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能将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否则将无法保证农民的基本保障,极易造成社会流民问题。其次

    1,504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