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限不超过五年; 5、担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有: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口头合同的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
股权众筹是由大众集资完成筹资的,它又具有传统的单一投资主体做出投资所不同的独特性,包括: 其一,众筹项目除了筹钱之外,内在具有筹集钱之外东西的需求。业内有一句对股权众筹简单概述——“筹人、筹钱、筹
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如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比例承当;实际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名义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还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一、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1.公司债权人因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失信行为导致公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偿债义务,而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名义股东,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协商好之后,实际出资人进行出资,并且享有投资权利,而名义出资人只是以相应份额权益股东的身份出现。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属于企业的法人,有自己的法人财产,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