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还是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还是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还是过失责任

2021-01-10 86
普法内容
1.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这样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个问题,即由谁来举证的问题。按照民事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应当由受害人来承担对方过错的举证责任。 2.但是在缔约过失责任中,应当采用过错推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过错方来承担举证责任比较合适。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无过错责任有没有说明缔约过失责任
    无过错责任有没有说明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不是无过错责任,而是过错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之一是缔约过失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如果另一缔约人的损失非因对方的过错而是由其它原因造成的,其不得向对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顺利订立时就不存

    2021-04-08 86
  • 什么叫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又是什么
    什么叫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又是什么

    缔约过失及其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有: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有

    2021-02-10 141
  • 缔约过失责任定金是不是返还
    缔约过失责任定金是不是返还

    缔约过失责任定金是需要返还的。 缔约过失责任一般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方有过错的,过错

    2023-02-23 40
专业问答更多>>
  • 怎样界定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

    1、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 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和能尽的注意而违反义务,因而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意志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这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件。 2、必须实施了违反先契约义务

    2021-04-06 15,340
  • 缔约过失责任过错划分是如何的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 (一)返还财产。即因缔约过失致使合同被法院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部返还给受损失一方。如果双方均已给付财产的,应由双方相互返还,剩余部分由

    2023-04-12 15,340
  • 如何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赔偿

    一、如何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因当事人在无意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情况下,恶意进行谈判,使合同不能成立或者不能生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假借订立合同,以损害对方利

    2023-05-10 15,340
  • 什么叫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又是什么?

    一、缔约过失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缔约过失责任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

    2023-04-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 01:27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如何承担和追究,一般按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

    1,047 15,340
  •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什么区别 01:24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什么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有: 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前者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前提,此时的合同还未生效;后者则是合同已成立,因一方违反合同才会产生违约责任; 2、两者当事人约定不同,前者具有法定性,它是基于法律的直

    2,802 15,340
  •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 01:18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缔约过失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以下三个:1、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进行磋商的;2、故意隐瞒或者虚构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的;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847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