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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的实质与主体

合同撤销权的实质与主体

2021-04-16 78
普法内容
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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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8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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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2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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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1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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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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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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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受损害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2022-05-2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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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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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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