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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所属共有与非共有有以下4个区别: 1、产权人不同。共有产权房屋的产权人一般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常见的是政府与购房人均为该房屋的产权人。非公有产权房即普通的商品房,其产权人一般是购买房屋的人或相关人员; 2、出现的时间不同。共有产权的
可以这样区分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一般是两个,或者两个人以上共同拥有的房屋使用权力,需要对房屋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个人支配所有的房屋权利,可以直接使用自己的权力。
没有区别。房产证上产权人和共有人无任何权利差别。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
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2、而房屋共有人,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
房屋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处分的权利。我国法律把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作为不动产。土地所有权与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合为一体。日前全国大多数地区
如果是按份共享有房地产共有权的共有人可以转让其所享有的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共有人可以转让共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份额。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权优先购买。 第三百零六条规定,按份共有
房屋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异议申请的当日,将异议申请人和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权属登记簿。异议
共有,就意味着每一个共有人都对财产享有共担收益的权利。不论占有的份额是多还是少,共有人都对共有的不动产享有独立的权利。因此,要拆迁共有房屋,需要经过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也就是说,共有房屋的拆迁,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签字,与拆迁方签署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这种两人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就被称为房屋共有人。然而,对房屋的共有方式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
债权和物权有以下区别: 第一,权利的性质不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而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世权; 第二,权利主体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第三,是否存在追及效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