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履行不能情形的根本违约判定标准。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如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该特定物毁损灭失,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合同中,种类物全部毁损灭失。履行不能即属合同目的无论是因债务人之原因,还是因债权人之原因或者不可归责于双方
要约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只要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的,才会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要约指当事人一方提出订约条件,愿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向表示,如果受要约人未对此表示做出回应,该要约对受要约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要约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 受要约人是上市公司股东,它可以是境内股东,也可以是境外股东。
法律分析 订立要约是,一般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只要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的,才会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要约指当事人一方提出订约条件,愿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向表示,如果受要约人未对此表示做
1、口头要约一般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法律效力; 2、非口头要约一般自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
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的区别: 1、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2、他们与要约的关系不同,一个是发出要约,一个是接受要约。 3、他们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需
1、口头要约一般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法律效力; 2、非口头要约一般自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问题是合同法上的一个核心问题,因为无效合同的判断直接决定着合同的效力问题,对交易影响较大。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明确了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约邀请与要约的主要区别有: 1.要约邀请指的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的要约,而要约则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其他方发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要约虽然不是法律行为,但是
单方约束的合同是否有效,一般看是否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如果不满足生效要件的合同自然是无效的,具体如下: 1、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