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集体建设用地如何争取继承权的呢?
集体建设用地如何争取继承权的呢?

集体建设用地如何争取继承权的呢?

2021-04-28 64
普法内容
我国的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继承使用权,不能继承所有权。能够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土地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的确权
    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的确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

    2020-01-17 350
  • 建设用地继承
    建设用地继承

    农村集体土地,改变成建设用地后,为国家所有。即由国家征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建设用户。建设用途的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以及生产设施等物的所有权转移。因此,其可以依法转移继承。

    2021-04-01 300
  • 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区别
    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区别

    使用年限区别:集体建设用地年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限制。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国有建设土地用地年限:不同用地性质使用年限不同。

    2020-02-28 1,996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经依法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除外

    2021-11-27 15,340
  • 如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

    2022-05-29 15,340
  • 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区别

    两者不同。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

    2022-03-18 15,340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获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

    2022-07-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01:18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国家通过出让的方式,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获得一定期间内利用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2,229 15,340
  •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01:13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的要求如下: 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

    2,800 15,340
  • 如何继承宅基地 01:16
    如何继承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

    2,878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