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预约合同的效力认定是: 1、预约是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双方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违约当然也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预约非本约,其存在的目的是准备签订本约,因此其对双方的约束力与本约不同,一般情况下,预约内容不能直接转
预约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有权利请求对方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的义务,而非请求对方履行买卖合同本约之交货或者付款义务。预约合同,通常约定所要订立买卖合同(本约)的标的物及价金的计算标准,以作为将来订立买卖合同的依据。简而言之,买卖预约,是双方
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种类主要包括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反预约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签订预约合同是为了之后订立其他的合同,若是之后一方当事人不订立合同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对方造成了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是指由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提前就该合同内容和签订的事项进行约定,预约合同本身就是一种合同,只不过它的标的比较特殊,是一种订立合同的行为,目的是确保与相对人在将来订立特定的合同;预约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
违反预约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签订预约合同是为了之后订立其他的合同,若是之后一方当事人不订立合同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对方造成了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是指由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提前就该合同内容和签订的事项进行约定,预约合同本身就是一种合同,只不过它的标的比较特殊,是一种订立合同的行为,目的是确保与相对人在将来订立特定的合同;预约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
合同的预期违约指的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其不会按期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当事人以其实际行动表示其不可能按期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当事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预期违约的情形的话,当事人首先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同时,向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进行催告,告知对方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拒绝履行的话,在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单方面与对方解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按照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责任如下: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可以有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