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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农村离婚土地不能分割。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无土地的所有权。在离婚后,如果一方退出本集体,那么无法享受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由仍属于本集体的一方所有。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证件: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注销。已经确权的农村承包地被政府征收,应当将确权的土地面积予以核减;承包地被全部征收的,其证书应当收回注销。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经营权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
1、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采取有限制过户的办法。 2、《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
有条件。虽然宅基地的集体所有的属性决定了其不能被继承,但是考虑到地上房屋以及农村宅基地的稳定性等问题,我国对此实行的是“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宅基地政策。因此作为继承人的儿女是可以在父母过世后继承
我咨询一个土地转让的问题.单位集体土地于2002年转让给我,有协议,至今没有办到土地证但契税已交过.此块土地面积300多个平方,上面有30平方的房屋,我持有房屋的房产证.请问:1单位可以反悔不转让吗?
1、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采取有限制过户的办法。2、《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对村民使用住宅基地有限制条件。也就是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住宅基地只能由本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卖,但对买卖的对象有限制。 通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是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 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其又分三种情况:一是本来就有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标准,这时则不能再申请
农村土地确权不按户口本。农村土地确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除包括户口本上的现有人口外,一并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可以过户。房产证以及土地证,这两个证件都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只有一个土地证,而没有另一个证书,也就是房产证;或者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只要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之一,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