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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
首付是父母出的,离婚时房产的分配: 1、一方父母于婚前出资购买并明确表明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离婚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并表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可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获得产权的一方应当给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1、婚后买房是一方父母出首付的,且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产也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夫妻一人所有,离婚时其配偶不得向其主张要求分割房子;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
1、房产为你和丈夫共同所有,原则上按照各50%分割; 2、父母出首付因有借条,所以应当归还,为夫妻共同债务; 3、房产分割有三种方式:竞买,谁出价高给谁;出售,扣除房贷和借款后按各50%分割;一方要,
1、婚后买房是一方父母出首付的,且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产也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夫妻一人所有,离婚时其配偶不得向其主张要求分割房子;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果是在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
婚前首付,婚后还贷,在离婚时,怎么分,是要看情况的: 1、房子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的剩余部分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偿还,然后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2、房子是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在离婚时,房子可以协商处理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