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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继承。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只要宅基地上有房子,虽然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继承房子达到的效果也近乎相同。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一旦灭失,也不能对宅基地再继承使用。
农村人口退役后一般是不可以继续承包农村土地了,军人退休后有自己的退休工资,不属于农业人口,农村的土地属于村委会,分配给农户种植,是承包到户的生产方式,农业人口身份转了军人身份,就不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了。
农业土地的承包年限最低是30年。具体而言,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是30~50年不等,林地的承包期限是30~70年。承包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经营权不是发包方和承包方订立了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承包人是谁!必须明确这一点。你说得不是很具体! 农村土地承包法1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收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