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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清算期间公司的法人人格仍在,仍可以用公司名义对外活动,但是清算期间公司的行为能力受到较大限制,公司不得再对外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
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可以,但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公司解散时未进行清算就注销的,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
清算期间,公司法人人格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理债权债务的职权亦归于清算组进行,为防止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已解散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处理债权、债务;在申报债权期间,不得对债权人进行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可以进行投资,只要是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并且需要得到母公司或总公司的授权,同时明确授权的范围,方可进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
公司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公司清算申请。公司出现法定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不依法成立清算组,或者成立清算组后拖延清算、违法清算,则公司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清算。债权人没有申请清算的,则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清算。 股东在向法院申请清算时,应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变更期间是不能够进行营业的。如果在变更期间进行经营的话,那么就是属于无证经营,是属于违法行为。后果是有可能会遭到投诉,举报等,也有可能会被行政机关进行查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如果发生了变化,那么经
注销公司是需要进行清算的,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进行注销解散时,需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偿公司在经营期间所欠下的相关债务,只有等清算结束之后才可以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司注销程序为:公司在去登记机关办理注销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