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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伤,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有关的活动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包括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
是否是工伤的判定并不是根据伤情判定的,而是根据事故发生的经过来决定的。所以不能直接通过伤情判定是否是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属于工伤的情形如下。如你的情形是第十五条第一项,超过48小时是不构成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有可能属于工伤,建议先确定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工伤保险,与用人单位协调治疗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
一是工作时间,二是做的公司的工作。此时受伤必须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开车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属于工伤。 在认定职工上班路上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四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本人无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 4,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 此外,上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工地上班受伤骨折赔偿的内容如下:1,工伤医疗费,康复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辅助器具费;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5,停工留薪期工资;6,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7,生活护理费;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