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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复垦后仍归原所有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复垦后,在未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其所有权归属不发生变更。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
开垦土地使用权的归属还是原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现在有些土地因自然灾害的破坏而无法使用,开垦这些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还是原使用者,土地是国有土地的,开垦后县级政府安排归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
以下是关于开垦荒地土地承包权属问题的回答,谢谢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
用于农业耕作的土地复垦免征营业税,用于开发建设等非农业耕作的征收营业税,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作、种植、收获、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
土地复垦有以下补偿:若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若将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复垦补偿办法根据上级相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土地使用权明显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情况下,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