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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能就探望权问题单独起诉吗

当事人能就探望权问题单独起诉吗

2021-03-12 34
普法内容
当事人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所谓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如果夫妻离婚时无法就探望权的行使协商一致,或者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行使探望权的,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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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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