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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说明和允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要约(即合同条款): 1、该内容对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商品房的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 2、对房屋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3、该说明和允诺对
招标公告有合同效力,按照要约邀请进行处理。 我国法律生效前,现行我国法律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到达受
不是,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供应市场范围进一步扩大,技术、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增多,风险加剧,因此物资部门迫切需要加强采购风险管理,采取各类形式的物资招标采购来加以应对和防范。正确地制定
招标无效是否导致合同无效视情况而定: 1、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果未做招投标而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2、如果不是必须进行招投标,则合同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
合同当事人的轻微违约行为能否解除合同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具体讨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在发生轻微违约的情形时,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
销售广告是能够成为合同内容的。 根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的资料都是作为要约邀请,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和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且有严重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子价格的确定,要视为要约。 解释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招标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二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形成的方式不同。其中,公开招标,又称竞争性招标,是指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其中,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特定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