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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具体要求为,当事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不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合同内容必须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是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订立。
工程质保金的比例的规定是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工程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在工程建设完成前缴纳,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退还。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修养责任,建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据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要求有不能超过工程总价款的的5%,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也是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另外质量保修金不能与履约保证金同时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在工程的建筑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关于质量工作的问题,包括质量的评定,质量的监督以及质量的质保金等问题。那么,工程质保金2.5%的比例进行支付合法吗?一般来说,工程的质保金应当按照工程总造价的5%的比例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
无效的工程施工合同如何处理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以后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工程价款的,应该及时予以支持;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且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形分别处
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第二是建设工程是必须要进行招标,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中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三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的资质来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