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我国目前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即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凡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
如果自愿离婚,直接可以去民政机关下面婚姻部门协议离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一方不同意,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一般都可以判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当事人双方分居半年以上,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夫妻仅仅是分居了半年的话,那么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的条件;此时法院也是不会作出离婚判决的,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
是指1994年以前存在的没登记的情形。
事实婚姻和同居的最重要区别在于,事实婚姻关系中,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同居关系中,双方一般以恋人关系共同生活,或者并不对外宣告双方的关系。如果双方已经共同育有子女,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存在事实婚姻,而非仅是同居关系。 我国法律中其实
首先,如果男女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前的,属于事实婚姻;但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后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另外,事实婚姻的认定关键点有三个:1、未办理结婚登记;2、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符合结婚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而这里的配偶主要是指合法的配偶,也就是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确认的配偶。但是由于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是在199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因此,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