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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终止的,用人单位约定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
合同终止赔偿标准,分别是: (1)合同解除时,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需要进行赔偿; (2)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害的,需要进行损失赔偿。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终止合同补偿金的具体标准如下: 1、依法应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2、若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内容如下: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工作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12年。
合同期满终止可以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期满的时候,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是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之外,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
中途终止合同,一般情况下涉及的是赔偿问题,而不是补偿的问题。具体来说,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一方单方面地终止合同一般情况下都属于违约的行为。除非终止合同的一方,能够证明自己享有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权利。而在这种情况下,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就不需要给
企业终止合同应当补偿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违法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