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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导致合同终止的事由有: (一)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二)解除,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 (三)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 (四)混同,是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
不会。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
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有: (一)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一般而言,合同期满当然应当终止,双方之间合同关系即告消灭,承租人自然应当返还租赁物而不得继续对租赁物使用、收益,这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必出租人
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合同期满、双方解除等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
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合同期满、双方解除等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租赁合同能否提前终止,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租赁合同经过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 2、出现法定的解除事由也可以提前终止; 3、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不能提前终止的,那么租赁合同是不能提前终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当事人想要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实现合同终止的目的:1、向对方发出书面的通知,依法行使合同的解除权利;2、向对方发出口头的通知,这主要针对的是双方面对面交谈的情况;3、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按照仲裁条款的约定向仲裁机构
租赁合同单方面违约如何终止合同,需要根据当事人是否属于违约一方来进行判断。如果当事人属于被违约的一方,这时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如果当事人属于违约的一方,一般情况下都不能够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