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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中视听资料的定性和范围视听资料: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
视听资料证据包括以下内容: 1、录像证据 录像证据是指运用摄像机将事物发生、发展、运动、变化的客观真实情况原本地记录下来,然后经过播放、重新显示原始形象,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录像证据具有生动形象的内容,有连续运动着的人物和变化着的背景,
刑诉法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把电子数据列举为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项内容。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
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化及视听资料制作的简便易行,加之我国民事审判中证据规则的要求,更加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而视听资料这一证据形式也因集书证、物证优点于一体也备受人们青睐,在诉讼的证明活动
离婚证据中视听资料的定性和范围视听资料: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
视听资料属于法定证据范围之一。《民诉法》对证据的规定如下: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一方出轨时,很容易导致夫妻感情就此破裂,这时候就可能会牵涉离婚诉讼。被出轨的一方,应当及时收集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出轨行为的证据,以求在离婚诉讼中取得更有利的地位。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照顾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对方出
如果一方赌博的话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据。例如,像第一类是亲人朋友的一些证人证言,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在赌博行为而且屡教不改;第二个是与赌博这一方的一些通话记录,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这样的一个赌博的恶劣行为;第三是赌博这一方签署的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说悔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指的是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的情况下,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并且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刑罚。所谓拒绝提供,是指国家安全机关在调查间谍犯罪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