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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男女双方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但
没有领结婚证的双方要想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在这之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不用走离婚程序。
未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补办的问题,可以直接持有关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可。 进行结婚登记应持的材料包括: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
未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补办的问题,可以直接持有关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可。 进行结婚登记应持的材料包括: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
父母没领结婚证现在要补办结婚证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求,但是可以受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抚养权分配的诉求。 房产分配的一般原则是婚前购买的算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算共同财产,婚后还贷
结婚三年没领证,离婚要退彩礼。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以下这些情形的,彩礼是要返还的:第一种,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就是没有结婚,彩礼已经给了,最后没有结婚,那么这个钱是要还的;第二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结婚证领了,但是
补办结婚证只能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补办,一个人不能补办。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丢失了需要补办的,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到原来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这里所说的“原来办证的婚姻登记机关”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一般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是不能办理离婚的,双方自行解除关系即可。离婚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