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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父母送养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同意。但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在法律上与子女的亲权关系已经消灭,已不存在经其同意的问题。 因此,《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宣告死亡后又回来的法律关系为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若是被宣告死亡的配偶已另行结婚的,再婚婚姻有效,被宣告死亡人与原配偶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不因宣告死亡人撤销死亡而归于无效,所以不能主张收养关系无效,被收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死亡宣告的撤销是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被确知没有死亡时,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制度,既着眼于本人及其亲属利益,又兼顾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所以,死亡宣告撤销后,当
情况处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因为自然人已经被认定为死亡,他们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当然会解除。 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再次出现,法院作出撤销死亡宣告的
子女经合法手续被他人收养的,子女与收养人形成父母子女关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在法律上不再具有父母子女关系。撤销死亡宣告后,与子女具有法律上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仍然是养父母,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如下: 1、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上述人选,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且对病人在得不到有
出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但是卖房人死亡的话,这时候买房人仍然可以选择与买房人的继承人进行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纠纷。如果双方事先订立了仲裁协议的话,买房人仍然可以与卖房人的继承人,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但是需